砍下玉足(古代女子缠脚从什么时候因何而兴起)

1. 砍下玉足,古代女子缠脚从什么时候因何而兴起?

古代女子缠脚,就是在我国明清时期至新中国成立前的一种陈腐的社会习俗。以满足一种畸形的审美需求,和限制女性行动为目的。是在女性幼年时,实行的一种残忍的身体改造:把女性除大脚趾外的四个脚趾窝到脚底,然后再用布料紧紧裹住,从而让女性的双脚尺寸始终保持在3到4岁时的水平。

这种违背女性意愿,损害女性身心健康的腐朽习俗,是如何建立、流行,乃至最后衰亡的?美国斯坦福大学东亚历史系博士高延颐一直专注于中国传统女性研究。她指出,虽然缠足对于妇女的危害,从五四运动以来就已经广为人知,受到了彻底而严厉的批判,但是缠足习俗的起源、它得以长期延续的原因,以及中国传统社会妇女为何对缠足屈从,甚至加以维护,诸如此类等一系列问题,始终没有一个明确而清晰的解释。高延颐通过《缠足》一书的撰写,给出了一个较唯清晰的答案。

关于缠足习俗最早的记录,是来自一位名叫张邦基的宋朝士大夫,他写过一则简短的笔记,说女性裹脚,刚刚流行不久,算是一种刚问世不久的新潮。

既然是新潮,那么缠足的最初流行,肯定和审美有关。作者高延颐在书中就做了一些考据,发现缠足习俗,直接可以追溯到唐与五代时期,一些与女性表演歌舞相关的香艳传奇:比如,传说南唐李后主的后宫里,有一位能歌善舞、容貌出众的舞伎。为了更好地欣赏她的美貌和演出,李后主按照寺庙中佛像脚踏的七宝莲花台,造了一座富丽堂皇的舞台,让这位舞伎用昂贵的布料“帛”裹紧自己的脚,让双脚弯曲如新月,更显纤细,然后再让她穿上素色的袜子,表演时,舞蹈者仿佛整个人都身在云中,曼妙多姿。

另外,生活糜烂的南齐废帝萧宝卷,曾经让自己宠爱的妃子在黄金铸成的莲花上行走,称之为“步步生金莲”。从此之后,“金莲”就用来指称女性摇曳多姿的步态,最终变为裹脚习俗流行后,对女性小脚的称谓。

当然,到了明代,民间更有传说,说首创裹脚的,就是《封神榜》里的大反派,被女娲娘娘派到凡间迷惑商纣王的狐狸精妲己;因为她的双脚还没有修成人形,所以不得不用布紧紧裹住,避免露馅。

日本历史学家冈本隆三总结说,这些传说都有一个共性:裹脚习俗与女主角的姿色,以及能歌善舞的才艺密切相关。由此他得出推论,唐朝至五代时期,中亚地区歌舞艺术的传入和流行,是女性裹脚风俗形成的推力之一。当时的女性裹脚习俗并不流行,而且有着强烈的审美取向。比如,来自西域的“胡旋舞”,节奏欢快,快速连续旋转动作多,有些类似今天的芭蕾。来自西域女舞者的异域风情,以及脚部动作呈现出的高超技巧,是它的魅力所在。

在唐和五代,由于华夏文明高度的开放与包容性,女性所享有的自由也是空前绝后的:比如唐代贵族妇女可以穿着男装骑马出游,进行社交活动,甚至享有一定的婚姻自由等等。在这种风气之下,女性不大可能流行起一种严重束缚自身行动自由的生活习惯。清代史学家赵翼对缠足习俗的起源,也进行了详尽的考证,他的结论是,在公元十世纪前浩如烟海的文人诗词文章和笔记典籍里,几乎找不到任何歌颂女性脚部或者鞋履细小的记载,所以,缠足习俗的诞生,几乎不可能早于五代时期。

但是,唐与五代时期的开放社会风气,到了宋代就来了个180度的大转弯。首先,这是因为宋代经历了一系列军事与外交上的挫折,其次官僚队伍的主体,从唐和五代时期的豪门大族,逐渐变成了儒家士大夫知识分子。对于宋代内政外交中暴露出来的一系列问题,儒家知识分子无法从现实政治框架和决策模式中找到解决方案,只好按照儒家传统,求助于内省,把这一系列挫折的原因,归结于个人修养和道德。说白了就是,道德为万事之本,只有自己做到平心正意,然后再努力匡正整个朝廷和社会的道德,才能达到政通人和。

冈本隆三说,在1126年靖康之变,南宋建立后,这种由士大夫官僚提倡的保守道德风气迅速扩散到了整个社会:女性的贞节问题被前所未有地重视;而唐和五代时期,中亚生活方式的流行,以及女性享有的自由,就被当时的儒家知识分子看做是一种道德上的败坏,要为唐朝的衰亡负责。像朱熹这样的理学家,还要求女性的起居生活,应该被严格限制在家宅之中,不能随意与自己家人之外的男子进行社交,或者在公共场合抛头露面。 而逐渐萌芽的缠足习俗,刚好就限制了女性自然的行走能力,也就助长了女性的闭门居家风气。

当然,在宋代,女性的缠足风气还没有像明清时代那样普及和极端化,那种残酷的折断女性脚趾的做法还没有诞生。宋代的缠足,仅仅是用布料纺织物将女性双脚裹紧,阻碍其自由生长,而且缠足也仅仅是宋代宫廷、社会上层与一部分风月场所女性的习俗。比如苏东坡写过一首《菩萨蛮》,里面就有两句:“涂香莫惜莲承步,长愁罗袜凌波去”,就是在描绘风月场所的歌伎,或者大户人家的侍女,在缠足后步态摇曳,如同仙女在水面上飘动的仪态。

作为旁证,高延颐在书里列举了一些在宋代墓葬中,发现的女性鞋履的样式和尺寸,一些墓主人的脚上,往往还带有缠足用的素色纱布。鞋子的外形呢,都是脚尖上翘,长度大约18到22厘米,宽5到6厘米,因为这种形状,被称为凤头鞋。这些出土文物证明,这个时候女性缠足的尺度还比较宽松,只是追求脚型更纤细,脚尖要上翘,在视觉上形成一种宛如新月的感觉。

到了明清时代,女子缠足习俗迎来了高峰。裹脚,已经不是上层阶级或者风月场所女子的专利,而是大规模向下层阶级辐射。缠足后的女性双脚的尺寸,也呈现出一种“越小越好”的内卷趋势。明末清初的著名才子李渔,甚至在自己的著作《闲情偶寄》中记载说,自己遇到过一个美丽的富家侍女,由于缠足缠得双脚过小,自己无法走动,必须让别人抱着。

在明代万历皇帝的皇陵,定陵出土的文物里,就有一双万历的妃子,恭妃的绣鞋。在去世后,恭妃被追封为孝靖皇后。这双绣鞋,用考究的红色花缎做成,绣满了精致的荷花和松竹花纹。和宋代的女鞋比起来,它的尺寸大大缩小,全长仅有12厘米,而鞋跟却高达4.5厘米。

在这种脚部尺寸不断变小的背后,是广大女性遭受的无尽痛苦。我国民间曾有一句谚语:“小脚一双,眼泪一缸”。缠足,必须在女性三到五岁的幼年时期,骨骼尚未发育完全的时候进行。首先是泡脚,作者高延颐列举了一些号称能够柔软骨骼,降低缠足女性痛苦的所谓秘方:比如一本民间百科全书《事林广记》里,就记载了一种用乳香和杏仁为主要原料的“西施脱骨汤”。根据记载,用这个方子调配出来的药汤,每隔两三天泡脚一次,累计泡脚十五次后,女性的双脚可以柔软如棉花,缠起脚来可以毫无阻碍。

然而,在通常情况下,普通人家的女性裹脚过程极为简单粗暴:在热水泡脚大半天后,一位成年女性将女孩大脚趾之外的四个脚趾猛力向脚心一掰,然后涂上明矾,以预防炎症发作,接着开始用裹脚布层层裹缠。3到5天后,女孩脚上的裹脚布会被拆下,消毒后重新裹上,而且越裹越紧,由于四个脚趾都处于脚心位置,此时必须承受身体重力,而且跖骨已经断裂,所以刚刚裹脚的女孩在尝试走路时候,往往是剧痛难忍。每次裹脚布被拆下清洗的时候,女孩的双脚往往已经是伤痕累累。在这个过程中,女性的身心都受到了严重的折磨与摧残。

在这个漫长的裹脚塑形过程中,女性的双脚不但要维持一个十分纤小的尺寸,还要被逐渐塑造成一个脚背向上高高耸起,脚心远离地面的形状。更残酷的是,即使在小脚最终成型后,这种来自脚部的疼痛感和各种并发症也会伴随女性终生,仿佛是在时刻提醒女性,让她们牢记儒家礼教推崇的忍耐精神与顺从的处世态度。

缠足完成之后,女性在行走时,身体的整个重量就会全部落在畸形的脚跟和大脚趾上,从而使女性为了保持身体重心平衡,必须采取一种独特的走路方式,如同穿了高跟鞋一样,骨盆前倾,腰肢左右摇摆,这就是被当时男性文人士大夫称颂的“莲步”。

我们说过,缠足,一半是出于禁锢女性的道德需要,一半是要满足当时男性的畸形审美。于是,在明清时期,随着缠足的普及,出现了大批热衷于把玩、赞美女性缠足的男性文人士大夫。其中,有一个生活在清代的才子方绚,甚至写了一本女子小脚的品鉴百科全书,叫《香莲品藻》,把这种建立在残害妇女健康基础上的畸形审美系统化:比如,他把缠足后的小脚按照外形,分成莲瓣、新月、竹萌、菱角和弓等五类;如果把缠足后的脚型和女子走路的姿态搭配组合,方绚更是以莲花品种为对应,发明出多达18种对于女子小脚的类型划分,什么并蒂莲、穿心莲、佛头莲等等。

作者高延颐说,两件家居物品,椅子和轿子的流行,部分解决了过度缠足后女性无法正常起居生活的问题:椅子改变了以往中国人在室内跪坐的习惯,可以将全身的重量从小腿转移到臀部,相对舒适,对于缠足的女性来说能减轻痛苦。而轿子,则可以让女性在出行中尽量不用长途行走,当然,只有出身相对富裕的女性才能享受这一便利。

明清两代,由于经济发展和市井娱乐的繁荣,直接导致了情色文化的滥觞,女性缠足后形成的小脚,也成了性感和女性诱惑力的象征。比如,明代情色小说名著《金瓶梅》里,几场描绘男女之间暧昧挑逗,和女性之间争宠的经典场景中,女性的小脚和配套的绣鞋,都是推动故事情节发展的关键元素:比如西门庆在王婆的茶房勾搭潘金莲,最关键的一步,就是按照王婆的指点,假装去捡掉在地下的筷子,然后捏了潘金莲穿着绣鞋的小脚。又比如,潘金莲之所以对另一个女性角色宋惠莲产生强烈的嫉妒,不仅在于西门庆对宋惠莲的勾引,更在于偷听两人闺房私语时,得知宋惠莲的脚比自己的更小。

作者高延颐分析说,裹脚风气的流行和续存,还有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在传统儒家礼教的影响下,很多女性对自己进行了洗脑,主动顺应了这种对身体的摧残性要求。毕竟,是否缠足,以及缠足后女子脚部的尺寸与形态,直接关系到女性在传统包办婚姻和家庭中的地位。作者介绍说,从明清到民国时代,如果两家有意结为亲家,在见面时,都会问一句,女方是几岁缠的脚。如果开始缠脚的年龄太晚,导致脚部尺寸太大,这就会妨碍女方找到一门称心的亲事,比如河南安阳地区,就曾流传过这样的民谣:“裹小脚,嫁秀才;裹大脚,嫁瞎子”。

最终,在风起云涌的19世纪后半叶到20世纪中期,随着中国逐渐与世界接轨,以及现代化改革的开展和女性的觉醒,这项腐朽的习俗,终于从中国社会生活中逐渐隐退。

砍下玉足(古代女子缠脚从什么时候因何而兴起)

2. 而他却在红楼梦里吹嘘自家是开国元勋一门两公爵?

曹雪芹到底是不是《红楼梦》的作者,其实是存在疑问的,如果他并非作者,也不是江宁织造曹寅的后人,那你的疑问就很好解释了。

本就没有什么曹家,一门两公爵又有何不可?

一、胡适等人提出作者为曹雪芹,而且是曹寅家族

《红楼梦》的作者在清代、民国是存在争议的,此前并没有一个明确的说法,认为作者就是曹雪芹,如果仔细研究前人读《红楼梦》的历程,会发现疑似为作者的人有很多,比如清代戏曲家洪昇,文学家顾景星,又比如明末清初的方以智、冒辟疆、吴梅村等。

这些人本身都是当时的大家,文学功底深厚,而古代文人视小说为小道,这样的人有能力写出《红楼梦》,但又绝不会以真名示人。

加上《红楼梦》涉及的许多内容敏感,清代文字狱恐怖异常,正常来说,也不会有人出来认领笔名。

至于说曹雪芹是作者的说法打哪里来的呢?胡适提出来的。

当时,胡适的考证派与蔡元培的索隐派互掐,胡适认为蔡元培等人剑走偏锋,非说红楼是一部讲明亡旧事的小说,牵强附会。

而论及作者,索隐派认为是明末爱国文人,胡适则觉得与其翻故纸堆,不如直接在书中找答案。

《红楼梦》序言中提到曹雪芹增删十载等文字,那答案不就很明显了吗?作者叫曹雪芹啊!

但曹雪芹又是谁?胡适等人在清人笔记中翻来找去,最后认定曹雪芹是曹寅的孙子,江宁织造府后人。

因为清人富察明义《绿烟琐窗集》中有《题红楼梦》,题下小注:“曹子雪芹出所撰《红楼梦》一部,备记风月繁华之盛。盖其先人为江宁织府,其所谓大观园者,即今随园故址。惜其书未传,世鲜知者,余见其钞本焉。”

但问题在于,曹寅家并没有这样一个孙子(或儿子)啊!曹寅家在清代也算有些来头的家族,《八旗满洲氏族通详》和《五庆堂辽东曹氏宗谱》中都有记载其家谱,曹寅的儿子、养子、孙子都没有叫曹雪芹的,怎么就断定是他了?

也有人提出,雪芹不一定是名字嘛,可能是字号,那也不会记在族谱里。

这话也没错,再推敲富察明义的话,此时红楼梦是秘传的,世上的人少知,富察明义可能基于各种原因看到过钞本,但他跟曹雪芹并不熟,只是推断他是江宁织造的后人,并不排除有牵强附会的意思。

就如狄青成名后,有人建议他自附是唐代狄仁杰的后代,但狄青耿直,没有采纳这个建议。

古代人为了宣传自己,往自己脸上贴金的事情时常发生,连贾雨村都能拐弯抹角与贾府扯上关系呢,何况其他。

事实上,富察明义推断大观园是曹家的随园,也被人否定,认为细节上对不上,更可能是圆明园。

这两种说法都未必正确,黛玉初入府时,眼中的贾家明显是中轴线建筑,更像是王府气派,而不太像江南园林的精致秀丽。

所谓大观园,只是贾府的一部分,而曾被康熙几次临幸居住的曹家,真的敢僭越修建皇室级别的园林吗?恐怕未必。

即使建了,也必然不也自行居住,被人告发可不是小事。

二、曹家地位特殊,但并非中枢要员

曹家是因为与康熙的特殊关系而受到重用,担当了刺探江南的重任。

康熙安排的江宁织造、苏州织造等职,确实非比寻常,除了采买宫廷用物外,还监视着江南的一举一动,随时向他报告。

因为这个位置特殊,所以康熙安排了自己非常信任的奶妈的儿子。

但曹家地位虽然特殊,也不敢说他是什么显赫贵族,康熙时期的名臣太多了,那些朝堂上侃侃而谈的大臣才是真正的重臣栋梁,难道几个刺探消息的采买?也能算重臣?显然是不能的。

红楼梦中贾家明显是处于中枢位置,虽然贾政等的官职品级不高, 起初只是工部员外郎,只是个从五品的小官,但作为起步也很厉害了,曾国藩这样的官员,最初也只是翰林院从七品检讨,只要是在中枢,机会还是大大的。

后来贾政还曾被放为学政,相当于一方主考官,这要古代也是很重要的位置,主持科考,可能成为座师,可以拉拢很多学子。

不过,值得一提的是,有人曾考证过曹寅的儿子曹頫,发现他不少官职与贾政相同,因此更加认定小说写的就是曹家事。

但曹家与贾家最明显的区别,在于曹家从来没有出过一位皇妃,也没有出过公爵,贾家却都有。

当然,有人认为这是曹雪芹自抬身份的做法,将曹寅等人的身份抬高,从天子近臣变为公爵,而曹家的王妃则成为皇妃。

但这也有问题,如果曹雪芹写的是家族自传,其他贵族家族都心知肚明的事情,他自吹自擂,丢的只会是自家面子,就算手痒真的想给家里增光,那也必然隐去真实姓名,不会堂而皇之地吹嘘。

毕竟,中国古代文人没有写小说的传统,也没有写自传的习惯。

三、古代版权意识不强,作者可能多人

《红楼梦》一开始就在序言里写了,石头上有字迹,空空道人带到世间,后又经孔梅溪等人点评,曹雪芹再增删十载,才有了这本书。

空空道人倒还罢了,是为与前面正经序言的神话内容相衔接,而且这名字一听就很虚幻,不是真名。

但接下来的孔梅溪、曹雪芹的名号就很真实,像是真人,作为序言,有必要这样做吗?完全可以继续弄个妙妙神尼、大儒书生什么的,一听就是化号的称呼,何必弄得像真人?

既然像真人,就可能有一定用意。

最大可能性,在于这本书是多人所作,原本由不可考(不愿意具名者)的人所写,落到孔梅溪、曹雪芹等人手中,觉得是本好书,但又有很多犯忌的内容,于是花了十年时间,改了五次,才有了后来大家看到的书。

但即使如此,还是有蛛丝马迹露出来,所以又有高鄂等人续写修改,有了通行本莫名其妙的结局。

前面的伏笔,与后面的情节是对不上的,这也是多人写作的问题所在。

而一本书,如果只是写大家族的兴衰史,尤其写的还只是后院那些事,是犯不着多次修改成为禁书的。

小说里皇帝出现过几次?皇帝身边的太监又出现了几次?王侯们出现几次?其实次数都很少,基本都是围绕贾府后院,这群女子加上贾宝玉的事情。

既然如此,只能说明,真正的问题出在后院,这里有犯忌的东西。

只是儿女情长,是没有这么多避讳的。

曹雪芹有可能是曹家人,但他不可能是全部的版权人,小说里一些解释不了的隐约暗含前朝事的东西,可能就是出于原作者的手笔。

清人大量写明朝的官职、制度,若说没有猫腻,谁也不信。

小结:

贾家有曹家的影子,但原型并非曹家,更可能是象征大明皇权的朱家。

作者语焉不详要讲的,并非风花雪月,而是清风明月,亡国者对故国的悼念和总结。

3. 天龙八部里阿紫一点不喜欢游坦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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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庸先生写的是刀光剑影的武侠小说,其中却有很多感人至深的爱情故事,有的甜蜜,有的凄婉,其中最为苦情的,是游坦之对阿紫的畸恋。为什么金庸先生要描写这段爱情呢?因为其中藏着《天龙八部》的主题。

游坦之是聚贤庄游氏双雄的子侄,是游家二爷游驹的儿子。游坦之是富家子弟,虽然自小顽劣,文不成武不就,却也是逍遥自在。后来聚贤庄大战,萧峰大开杀戒,游骥、游驹兄弟俩自杀。游坦之从此孤苦伶仃,到处游荡,心中所思所想的,便是要萧峰报仇。

游坦之的武功,跟萧峰比起来是云泥之别,自然无法成功。不过萧峰大仁大义,也没跟他计较,放他走了。

游坦之没想到,自己的厄运开始了。阿紫派人将他抓了回来,不断的虐待他,还在他头上焊上铁面具,让游坦之毁容了。更惨无人道的是,阿紫还用游坦之喂毒虫,若不是游坦之在机缘巧合之下练了《易筋经》,他早就死了。幸好游坦之练成《易筋经》,将毒素化成了阴寒内力。

在被阿紫虐待的过程中,游坦之却爱上了阿紫,特别是阿紫的双足。阿紫被丁春秋弄瞎双眼后,游坦之尽心尽力的照顾她,跪舔她,把她视为女神,还心甘情愿地将自己的双眼送给她。在虚竹的医治下,阿紫移植了游坦之的双眼,复明了。

阿紫复明之后,发现一直陪着自己的人,竟然是那个面目丑陋,半人半鬼的游坦之。于是她抛弃了游坦之,回到萧峰身边。最后在雁门关外,萧峰自杀,阿紫抱着萧峰的尸体,将双眼抠出来还给游坦之,自己不慎落入万丈悬崖,游坦之也随之落入了悬崖。

游坦之对阿紫单方面的爱,是一种不正常的虐恋,他用一生证明了“舔到最后一无所有”的道理。金庸先生写了这么一个故事,是想凸显出《天龙八部》的主题。

当年陈世骧先生阅读了《天龙八部》后,给金庸写了一封书信。信中,陈世骧将《天龙八部》概括为“无人不冤,有情皆孽”四个字。

所谓“有情”,是一个佛教术语,指的是大千世界中的芸芸众生,包括人、神、畜生、鬼等等有神识的生物。有情皆孽,意思是《天龙八部》故事中的每一个人都在造孽,造成了自己或他人的悲剧。

比如在游坦之的虐恋故事中,阿紫就一直在造孽,她虐待游坦之,拿他放人鸢子,将烧红的铁面具套在他头上,拿他喂毒虫,终于将游坦之折磨得人不人,鬼不鬼,而且毫无廉耻之心。可以说阿紫是《天龙八部》中最令人讨厌的角色之一。

游坦之又何尝不是在造孽呢?他也要为自己的悲剧负责。游坦之虽然出自武林名门世家,但是自小顽劣,习不成武,也不愿学文,十分不成材。所以当他家破人亡后,游坦之想的不是练好武功找萧峰报仇,而是想学小混混,用撒石灰的方法打败萧峰,真是不自量力。如果游坦之有父亲一半的武功,虽然仍报不了仇,但也不至于被阿紫派出契丹士兵擒住了。后来他执著于阿紫的美貌,心甘情愿做舔狗,落得个“一无所有”的下场。

无人不冤,说的是其实每个人都很冤,每个人的悲剧,其实都是由其他人造成的。

阿紫自私蛮横,狠毒无情,十分可恶。但她从小就被母亲阮星竹抛弃,后来加入了星宿派,所以变得毫无是非之心。阮星竹之所以抛弃阿紫,是因为段正淳引诱了她,却不能给她名分,她未婚生子,只能将女儿送人。

可见阿紫变成现在这种样子,完全是因为她的父母——段正淳、阮星竹。阿紫她冤啊。

游坦之被阿紫抓住,是因为聚贤庄一战萧峰害得他家破人亡。聚贤庄大战之所以发生,是因为萧峰遭到生父萧远山的陷害,成为武林公敌。萧远山陷害萧峰,因为三十年前雁门关之战,中原群雄杀了他的妻子。而雁门关之战又是因为慕容博假传消息,慕容博这么做,是因为他背负着家族的使命。萧峰、萧远山和慕容博都在作孽,也都很冤。

从游坦之与阿紫的悲剧可以看出,《天龙八部》并不是一部简简单单的武侠小说。信奉佛教的金庸,写出了世间所有人的悲苦。因为每个人都有妄想执著,所以造成了自己和其他人的悲剧,无法解脱。这正是:有情皆孽,无人不冤!

那么如何才能解脱呢?其实金庸在《天龙八部》中也给出了答案,那就是用佛法来化解冤孽,就像扫地僧以无边佛法度化了萧远山和慕容博一样。

一切有为法,如梦亦如露。我是梦露居士,为你解读金庸武侠。点击关注,阅读系列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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